七项法典
见“头克汗法典”(632页)。
见“头克汗法典”(632页)。
古水名。一作捺水。所指今皆认为是嫩江,并说“捺”与“嫩”应是古今转音,但有指其上游或其中游之差别;旧说为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;日本学者认为是黑龙江。南北朝时为室韦族境内之水。
原为※奚族部族名。又作楚里迪、锄骨里。为奚5部之一。据《辽史》,奚于太祖五年(911)为契丹征服,入辽后,是部仍沿此称。至辽圣宗时(982—1031),为34部之一,居潭州(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
蒙古族习俗之一。以九数为隆重、吉祥。如成吉思汗建国时树立九游(亦作“九斿”、“九足”、“九脚”等,指旗上之飘带、穗子)白旄纛;每岁逢重九或四月九日,大会诸王于汗廷并举行祭典。祭礼时,羊鹿野豕等祭品亦采
见“斤勒”(372页)。
蒙古国和元代自成吉思汗起历代蒙古诸帝之茔地。其周围“插矢以为垣,阔逾30里,逻骑以为卫。”(《黑鞑事略》)严禁入内。蒙古人称之为“大禁地”,由兀良哈部贵族率军守卫。其所在,《元史》称“起辇谷”;拉施德
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。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、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。窝阔台灭金时尤著。当时贵族,将校所掠占的俘奴,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。占有者称“使长”,被占有者属于
①(1635—1723)清代蒙古语言学家。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。官布之子。精通蒙、藏文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,根据天竺字母和藏文字母创制了索永布文字。用以书写蒙古语,该文字是一种方形音节文字,从左至
即“笔写契”(1883页)。
唐政区和官署名。六都护府之一。总章元年(668)九月,唐司空李绩亡高丽国,十二月,于原高丽所统区置都督府9、州42、县100,上置都护府,以薛仁贵为都护统领之;下以高丽等族首领为都督、刺史、县令,分管
见“郭夏拉达”(190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