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馆职

馆职

官名统称。北宋前期,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、秘阁置直馆、直院、直阁、修撰、检讨、校理、校勘等职,通称馆职。一般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。掌整理图籍,备顾问应对。通常以一至二年为一任,多数馆职任满后许带职外补。太宗时,带馆职外皆除知州。真宗景德(1004—1007)以后,其官卑者止除通判。仁宗时,常以特恩加赐外官。凡带馆职,叙迁同有出身人,得超迁官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三馆、秘阁并归秘书省,原有馆职遂罢。改称秘书省著作郎、校书郎为馆职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秘书省官所迁官,多不供职,唯别无职事者始供职。南宋后授予渐滥,不似北宋时为人所重。明、清以在翰林院、詹事府任职为馆职。


在馆阁任职的官员称馆职。宋沿唐制,在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、秘阁等馆阁任职的,自直秘阁、直馆、直院到校理、校勘等,均称为馆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直秘阁》,参看“馆阁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高等法院分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高等法院分院”。

  • 江南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
  • 捕兽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冥氏下士二人,掌攻治猛兽。北周仿此职置捕兽中士,正二命;捕兽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

  • 盐政院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最高盐政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。掌理全国盐政,统辖盐务各官。置盐政大臣一人(度支大臣兼),丞一人,参议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南盐、北盐三厅,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、录事各官。十

  • 坝官

    吏员名。明始置,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,隶于所在州县。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,后裁。

  • 长流贼曹参军事

    官名。南北朝诸府长流贼曹长官。亦称长流贼曹参军、长流参军或长流参军事。

  • 右卫督

    即右卫司马督。参见“司马督”。

  • 通御郎

    内侍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八阶,从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下,称通御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业全

    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尼责我”,中书位之一。

  • 律例馆收掌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