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考课。晋沿置,为分曹御史之一。
即摘掉官帽,喻辞官。《后汉书·逢萌传》:“时王莽杀其子宇,萌谓友人曰:‘三纲绝矣,不去,祸将及人。’即解冠,挂东都城门。”
官署名。秦、西汉少府有尚书署,掌收发诏命章奏。东汉称尚书台,亦号中台、内台,仍设宫禁中,职权更加扩大,名义上仍隶少府,实际上直属皇帝,既是参与决策的宫廷出令机构,又是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,兼具中朝、外朝
见“谏院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。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,有所谓八分为优、六分为平、五分为否的规定。分数相差二三厘者,允许作整分计算,但不得过一名,且须报请批准。所谓八分与六分,指由累积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衔枚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衔枚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衔枚氏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及北魏置。为将帅左右的亲信侍从,因行军多居营帐,故称。北魏初,诸王亦置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指官员告老辞官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有“大夫七十而致仕”之说。汉朝并无年龄规定,如大臣年老有病,可随时向皇帝提出。宣帝时,韦贤为相五岁,年七十余,以老病乞骸骨,赐黄金百斤,罢归,加赐第一品。丞相致仕自此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