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部郎官
金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金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(1)西汉分全国为十三监察区,监察区长官的名称,在京师地区为司隶校尉,掌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;其他十二监察区的长官称为刺史,所部各郡国的行政与司法均受其监督,有权过问重大的司法案件。有关司法的属官有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掌大承华普庆寺僧众、寺产。二年,改为延禧监,又改崇祥监。四年,升崇祥院,秩正二品。泰定四年(1327),复改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(1328)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
①爵名。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高一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巡警、户籍、消防、营缮、卫生事宜。
行政院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对于各种图书杂志的审查,执行国民党政府文化控制政策。
军事机构合称。元朝后期将侍卫亲军中的前卫、后卫、左卫、右卫、中卫、武卫、左卫率府、右卫率府八支汉人卫军,合称为八卫或八卫汉军。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寺。掌造曲(麴)以供内酒库酿酒之用,并出卖以供市场之需。有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充任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