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坊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府监。掌酿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。设使、副使领坊事,秩从八品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府监。掌酿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。设使、副使领坊事,秩从八品,正九品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“(杨椿)转授宫舆曹少卿,加给事中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隋置,掌外国使臣贵贱等级及立功叙奖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由太子备身正,副都督统领,侍卫东宫。九品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,北齐置。掌文书。多置于东宫、相府、王府等。常以文学之士担任,亦有以中书侍郎兼掌者。一说即记室参军之职。
官名。清朝文渊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设,共八人,以科甲出身之内阁中书兼充。掌文渊阁藏书之点检事。官名。清置,为文渊阁官员,由内阁中书派充,掌阁中藏书的排列次序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、浊之分,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“清官”,寒门则只能任“浊官”。由浊官迁任清官,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,故当时“其官唯论清浊,从浊官得微清,则胜于转”(《隋书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、吏目、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,含有一定轻蔑之意。
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。额设蒙古十五人,移八旗咨选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六、七品不等,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,奏补。协同军医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