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务
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职名。唐朝政事堂 (宰相议政办公总署) 移中书省后,于众宰相中推一人执政事笔,即主持处理日常政务,称秉笔主持宰相议政会议,总其记录,坐堂办公或承受皇帝旨意。实居首相之位。肃宗至德二载(757)始令宰相
学官名。见“广文馆”
官名。史在古代本为记事记言之官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太史,则掌天象、历法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史令及丞。汉初的太史令兼有修史之责。东汉时秩六百石,掌记天时、星历、良日、时节、禁忌、瑞应、灾异诸事,有丞一人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总领行在军政。设御营使以宰相兼,御营副使以执政兼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 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。三年,令只辖行在五军,其余边防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学士”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,“提举常平官”简称,亦为差遣名目,如提举保甲、提举弓箭手等。元朝置为诸提举司长官,如提举左八作、提举都城所、提举富宁库、田赋提举司、织染人匠提举司、都提举万亿宝源库等均置。并多置同提举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殿内省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。官名。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,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。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。
官署名。西夏仁宗乾祐(1170—1193)年间置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掌木局事务。
官名,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,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上林苑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