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。北齐,隋初沿之,隋炀帝大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酿酒的政令及方法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酒正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凡为公酒者,亦如之”。“掌其厚薄
官名。掌农政。西晋初于尚书省置六曹尚书,有屯田尚书,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此名。三品。官名。晋太康年间置,掌农政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列曹尚书》、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尚书》。
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。当时吏部除官,多用例破法,或因例立法,故称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官署名。即唐朝弘文馆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因讳改,二年改修文馆,睿宗景云(710—711)中又改昭文馆,玄宗开元七年(719)复名弘文馆,隶门下省。宋朝为崇文院三馆之一,掌藏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图籍及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(造)之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