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郡君

郡君

命妇封号。汉始置,以武帝封平原君为始。北魏、北齐、北周亦见,无定制,多封皇后之母,高官之母、妻或郡公之妻,间或有封宫婢者。北周武帝保定二年(562)定柱国以下,帅都督以上母妻,授太夫人、夫人、郡君、县君。隋唐定封四品官员之妻,其母为郡太君。不因夫、子得封者,称某品郡君。宋朝沿置,封签书枢密院事、三司使、常侍、宾客、中丞、左右丞、侍郎、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、祭酒、詹事、诸王傅、大将军、都督、中都护、副都护、观察留后、观察使、防御使、团练使等官之妻、位在郡夫人下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罢。金置封郡侯母妻。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称郡侯夫人。元、明沿宋制,封皇室妇女。清朝为格格封授之第三等。贝勒嫡长女及亲王侧福晋之女得受此封。品级同贝子夫人。


命妇封号名,始于西汉。汉武帝封王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。平原为汉朝郡名,故称郡君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景王皇后》:“武帝即位,(王皇后)为太后,尊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。”其后,北魏、北齐、北周多用来封皇后母或高官母、妻,非定制。唐为定制,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司勋郎中》:“凡外命妇之制……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,四品母妻为郡君……若内命妇,一品之母,为正四品郡君;二品之母,为从四品郡君;三品四品之母,并为正五品县君。”宋封三司使、常侍、中丞、侍郎、翰林学士、龙图阁学士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、祭酒、詹事、诸王傅、大将军、都督、观察使、团练使等之妻为郡君。宋、元以后唯宗室女可得为郡君。清朝贝勒之女多罗格格和亲王侧福晋所生之女称郡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丞

    官名。秦汉郡置,为郡守(太守)副贰,佐郡守掌众事。边郡别有长史,掌兵马。秩六百石,由朝廷任命。东汉建武六年(后30),令郡太守病,丞、长史代行其事。后又罢边郡丞,以长史领郡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,魏八

  • 防御

    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。位在佐领之下,骁骑校之上。正五品。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,皆置防御治之,或专设,或与佐领兼设,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。掌所辖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官名。清朝驻防旗兵

  • 府知事

    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(或府尹)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。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,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。清朝沿用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、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府经历”。

  • 内苑使

    官名。即“内园使”。

  • 四辅

    君王之辅佐大臣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设四辅及三公。”孔颖达疏引 《尚书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丞,左曰辅,右曰弼。”西汉为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傅合称。平帝元始元年 (后1)置。位居三

  • 访试将军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于《省难记略》,所掌似为察访之事,无固定员额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
  • 䆃官署

    官署名。 即导官署。

  • 三司催驱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,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,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,由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、场、库、

  • 管驾官

    海关征税部海班、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,地位在管驾正、管驾副之上。见“征税部”、“海事部”。

  • 司法官考试

   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司法官考试令》和《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》的规定,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