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东曹掾
郡纲纪吏。隋炀帝时置,见郡“西曹掾”。
郡纲纪吏。隋炀帝时置,见郡“西曹掾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(240),更加(刘)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亦常用为卒后赠官。
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原则,指清、慎、勤。《吕氏春秋·童蒙》:“当官之法,惟有三事,曰清、曰慎、曰勤。”②周朝指三事大夫,即三公。《尚书·周书·周官》:“三事及大夫,敬尔有官,乱尔有政,以佑乃辟。”《诗
官名。吐蕃官,亦称曩论充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侍从官充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掌诸州上供钱帛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归户部度支司。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板行参军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京朝幕职官俸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
内职掌名。隋太卜署所属有男觋十六人,掌巫术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扈莽,亦号小论,置一人,与大相论茝(亦号大论)统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