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公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①总管旗务之八大臣的简称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,于八旗下各设总管大臣一人,名为“总管旗务八大臣”。总理各旗之一切事务,凡出猎行师时,各领本旗兵行,凡事均听其稽查,可与诸王、贝
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
官名,汉置,属黄门署,掌供奉皇帝画技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。”西汉黄门待诏之一。为承应内廷作画的画师。见《汉书·霍光传》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,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。
官阶名。金朝置,为武散官从四品上,位在昭勇大将军下、定远大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没有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四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位在下班祗应下、进义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军大将为进武副尉,秩未入流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,结案后即罢。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自神宗以后,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,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。结案后即行撤销。参见“制
官署名。即司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唐置,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。详“司农寺”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司农寺》。
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韩果传》: “大祖由是以果为虞候都督,每从征行,常领候骑,昼夜巡察,略不眠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