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政院江南分院
即“行通政院”。
即“行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① 西周置为武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牧誓》:“王曰: ‘嗟,我友邦冢君、御事、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亚旅、师氏、千夫长、百夫长。’”孔颖达疏:“《周礼》二千五百人为师,师帅皆中大夫”,“孔以师虽二千五百
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翊卫处”。
即“光台钱”。
即“总理全营事务翼长”。
宋朝太学考试名。又称月校。由本学长官自出题考试,朝廷不另差考官。神宗元丰二年 (1079),令太学外舍生每月私试一次,每年公试一次,合格者补内舍生。武学、律学、医学等亦有私试,试法与大学相类。宋代学校
官名。见“左右羽林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正二品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筹办官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始置。无定额,由各部院侍郎、丞、参兼充。二、三、四品不等。掌帮办资政院开办事务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康元年 (335) 》春正月: “ (石) 虎好治宫室,鹳雀台崩,杀典匠少府任汪 (胡三省注: 典匠少府,即汉将作大匠之职也。) 。”官名。东晋时期五胡十六国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