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吏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,后罢。宁宗开禧二年(1206),复置,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。设提举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并兼押教官。招募见在军、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,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
官名。明置,为六科给事中的副长官。秩从六品,每科左右给事中各一人。清初废。参见“六科”。
即“岁试”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巡回所属,以岁考考校生员的学业,考试成绩按六等计分,三科不考者,褫革衣衿,请假与游学则不在此例。
官名,即右廷尉平,为大理(廷尉)属官,掌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,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……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秩皆六百石”。参看“大理平”条
军营名,东汉置,统幽并精兵,因驻黎阳,故称黎阳营,以中谒者监之,称监察黎阳营谒者。东汉时幽、冀、并三州的兵骑组织。东汉光武帝以幽、冀、并三州兵骑统一全国,故于黎阳立营,以谒者监之,担任黄河北岸的防守,
官名。五代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后多不领本职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西作坊副使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宗人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,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八人,掌桥梁修缮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