轨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于是制国,五家为轨,轨为之长。”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于是制国,五家为轨,轨为之长。”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,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,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。分院所管辖的事务,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。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,只设一名推事时,则不设分院院长,即由推事独任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,丹杨尹属官。一作“丹阳尹丞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五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五品下。
官名。唐朝左、右金吾卫属官,置一员,掌分察六街徽巡,入夜则以骑卒巡行、武官暗探。
功臣号。宋制,以赐外臣及中书、枢密院臣僚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。武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始设于英宗至治元年(1321),掌仁宗皇后答儿麻失里位下钱粮营缮等事。置寺卿五员,少卿、寺丞各二员。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。官署名,元至治元年(公元1321年)置,秩正三品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的《中央蚕丝试验场章程》规定,场内分置养蚕、栽桑、茧丝、化验、推广、事务六课。设场长一人,综理全场事务;技术官八人,办理
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四年 (621) 秦王府置于宫城之西,以待四方之士; 入馆者,时人谓之登瀛洲; 秦王府僚属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