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务局

警务局
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出版著作、新闻杂志事项。第三科所掌为:一、各种行政警察事项;二、消防事项。第四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教育之计划事项;二、中央或地方巡警学生及其教员、职官之成绩事项。每科设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二人,三等科员五人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四月,北洋政府改称“警政司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正堂

    明清地方府、州、县主官之尊称。1、官府治事(处理政务)的大厅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(元和三年)癸酉,还幸元氏,祠光武、显宗于县舍正堂。”2、明朝、清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称正堂。意即府、州、县的正职长

  • 东川统军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,世祖至

  • 县贼曹

    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,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、右贼曹史。《两汉金石记》卷一一《郃阳令曹全碑阴》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,后又有贼曹史与金、集、法曹史

  • 地保

    乡役名。清代保正的别称,见“保正(3)”。

  • 主客郎官

    礼部主客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
  • 典瑞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玉器收藏,供各种礼仪使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瑞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玉瑞玉器之藏,辨其名物,与其用事,设其服饰”。郑玄注:“人执以

  • 一等道

    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一等道:一是首道和地方形势紧要而又治理繁难的;二是边陲地方而又形势紧要的。

  • 翊卫使

   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翊卫处”。

  • 御药院勾当官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御药院的主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
  • 假守

    官名。假有兼摄之意,假守即代理郡守。秦汉皆有此制。官名,意即代理郡守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,以其党为假守。”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秦二世元年,陈胜起。九月,会稽假守通素贤梁,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