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郎中”。官名。明朝始设此官,属兵部,为车驾司主官,掌管滷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马等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也设此官,掌管驿传、邮符、牧马等政务。清朝末年废。参看“车驾司”和“车驾清吏司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,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,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总管府。大德十一年(公元1319年)升正四品,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首领官各一人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
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五品中,称云和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科举考试中经会试、殿试取中一甲进士及第者。共三人,即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有如三足鼎立之意。故名。明清时科举考试殿试一甲仅三名,分别以状元、榜眼、探花为称。因一甲只有三名,犹鼎之有三足,因称一甲为鼎甲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》说:“王受作册尹书,卑册令免曰:令女疋周师,啬。”(《三代》九·一二·二)于省吾释为廪,廪即“廪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正五品下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膳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或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
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以左、右补阙改置,秩并七品。其后多出居外任,或兼领别司。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谏院,非特旨供职不与言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专供谏职。金朝于谏院置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穆帝永和五年 (349)》:“(慕容)儁犹豫未决,以问五材将军封奕。”胡三省注:“燕置五材将军,盖取宋子罕所谓‘天生五材谁能去兵’之义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射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 (仆) 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