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翎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位三等侍卫之后。武职五品或六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: 每旗三十人,共九十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始定,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雍正三年,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。详“侍卫”。
武官名。清制。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,领于领侍卫内大臣,秩五、六品,员额九十人,地位在一、二三等侍卫之下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规定: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位三等侍卫之后。武职五品或六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: 每旗三十人,共九十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始定,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雍正三年,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。详“侍卫”。
武官名。清制。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,领于领侍卫内大臣,秩五、六品,员额九十人,地位在一、二三等侍卫之下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规定: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清制,官员不俟俸满迁秩,称为即升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九人。掌审查惩戒事项。
唐以后对六部侍郎之别称。因尚书称卿,侍郎次之,故曰卿贰。又称“贰令”。侍郎别称贰卿。尚书为卿,故侍郎称贰卿。《旧五代史·职官志》天成三年敕:“累陟贰卿。”参看“侍郎”、“尚书”条。
官名。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(406)曾置,职掌不详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8)间又置,属谒者台,员二十,从五品,掌出使。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顺治八年(1651)置,以世职领之。雍正四年(1726
即罚款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战国时秦国行施,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,一般分为赀一盾、二盾、一甲、二甲四级。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秩从五品,掌供给内廷应需、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,隶大司农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员各一员,从五品。下设司令一员,正六品;丞一员,正七品。辖辅用库、兴中
官库名。南宋置,隶四川总领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①掌以木材制作乐器架构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梓人为简虚。”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工人,士与梓人,升自北阶两楹之间, 䟽数容弓, 若丹若墨, 度尺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枢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枢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