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建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管理全国工务行政,执行《建筑法》,《都市计划法》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,如自来水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管理全国工务行政,执行《建筑法》,《都市计划法》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,如自来水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、仓部、兵部均设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太子,称太子四友。顾谭自中庶子转此。见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、《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侍讲诗书和出从、骑射,为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属库谷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简称广西司员外郎。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
士大夫。汉王符《谮夫论·交际》:“内见谪于妻子,外蒙讥于士夫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
官名。工部水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司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省,寻置承务郎,其职相同。唐高宗武德三年(620)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、司水员外郎
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。也称堠子。宋代梅尧臣《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》:“沙头有堠吏,惴立板方敛。”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
官名。见“礼部仪部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