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供奉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
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,为文学侍从之臣。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
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,为文学侍从之臣。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;一、人口统计事项,二、土地统计事项;三、民政、警政、礼俗统计事项;四、统计材料
科举考试方法之一, 即“帖经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典矿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长官。初名“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”,顺治九年 (1652) 改此称。额设一人,无专员,以满、蒙王公大臣兼授,正一品。掌卫之政令。
官名。匈奴及西域诸国均置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匈奴官名。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:“置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……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
元朝官署名。掌漠北军民政务,治司和林(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)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和林等处行中书省。
官名。明置,掌学校政令,正统元年始设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
即“卫尉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卫尉少卿,北齐称卫尉寺少卿,为卫尉寺的副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职、门第。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:“玄笑曰:仲尼之门,考以四科,回、赐之徒,不称官伐。”《新唐书·张说传》:“儒以道相高,不以官伐为先后。”
官名。晋朝置,属廷尉。由通晓法令者担任。北齐亦置,属大理寺,员二十四人。官名。为法官之顾问,南北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:“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、律博士四人、明法掾二十四人。”《历代职官简释·明法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