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常平令。
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。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,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,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高等教育、普通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。设长官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一人、
清朝负责警卫皇帝之机构。正二品衙门。长官为前锋统领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下设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,协理事务笔帖式四人,掌章奏文移。另前锋参领八人,为正三品,下属委
官名。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,则置支度副使,以主军资粮仗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七月三日公布的《矿业指导所章程》规定,其职务为办理公营、私营矿业上一切指导事项,包括地质矿床矿质矿量的查勘,各地探矿工程的设计或实施,采
官名,为令之副长官,佐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。参看“未央厩令”条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