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牧判官
官名。北宋群牧司属官,以京朝官充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群牧司属官,以京朝官充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汉有廷尉平,三国魏改平为评,北齐始称大理寺评,员额一人,与正、监共同决正刑狱。隋初沿置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省,炀帝置评事,掌出使推覆。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皇太子位人匠总管府,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秩正三品,掌皇太子怯怜口人匠造作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隶詹事院管辖。英宗至治三年(1313)罢。文宗天历二年(13
官名。南朝宋置,值西省,又掌诏命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·中书令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司农寺置,管理京师市易,设令二员,肆长四十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凡五市署,隶太府寺。
官名。负责击鼓,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·祢衡传》:“(曹操)闻衡善击鼓,乃召为鼓史……鼓史何不改装?”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作“鼓吏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(977)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卫率。
官名。君王左右近臣,掌纠王过失,示惩戒。相传商朝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《吕氏春秋·自知》: “汤有司过之士。”《晏子春秋·内篇问上》:“司过荐罪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 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改司寇院置,掌各州刑狱,设司理参军领之。参见“司寇院”。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司理参军的衙门,其前身是五代的马步院,有时以司法参军兼理。大州设有左右司理参军的,
官名。1、为“签书枢密院事”的简称。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,该官之名自此始。元丰新官制行,罢之。元祐初复置。见宋孙逢吉《职官分纪十二·签书院事》。2、为“签书判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