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察司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大林牙院官员,掌文翰等事。相当于南面翰林学士。官名。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佐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民国初年置国务院,设国务总理,协助大总统处理政务,担任国务会议议长,对外代表国务院,副署大总统一切命令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国务院的首长。《临时约法》时期政府实行内阁制,国务总理是实际的行政首
官名。元皇庆元年(1312)改回回司天台为监,设监丞二人,正六品,佐提点、监、少监掌司天监事。以回回人充任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沿置,亦二人,正六品,以回回人充任。三年,改名回回钦天监丞。
即“南院大王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。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。详见“把总”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吏部尚书的别称。因吏部居尚书列曹之首,且权任要重,故名。《三国志·卫继传》:“拜奉车都尉、大尚书”。《晋书·孔愉传》:“寻徙大尚书”。官名,汉朝称诸曹尚书之长为大尚书。《隋书经籍志》录有:“《四人月令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大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宗人府,设经历一人,正五品,掌出纳文移。清初沿置,设经历三人,宗室、满洲二人,汉一人。康熙(1662—1722)时裁汉官缺。乾隆(1736—1795)时专用宗室二人,另有供事二人。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