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第二届国会

第二届国会
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二月十七日公布《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》、《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》、《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》等。各省即据以选举参议员与众议员。同年八月十二日“国会”成立,临时参议院解散。这个国会自居为“第二届国会”,又叫“新国会”;因为它是段祺瑞御用政客团体安福俱乐部一手包办制造而成,也称之为“安福国会”。这个国会实际存在两年,于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八月三十日结束。期间曾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,又曾议决所谓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,给民国抹上了许多污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官司书

    又称“司书”。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汉一人,秩正九品。掌校刊时宪书,领布四方。

  • 制造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核计各类舰船的制造、修理、验收,以及海军制造人员之补官、任职、迁调、黜陟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

  • 帕察沙布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
  • 广西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广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群牧制置使

    官名。北宋群牧司长官,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
  • 郡令史

    郡属吏名。汉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谓郡诸曹略如公府诸曹,无令史。但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题名有户令史。而郡都尉的属官中令史之名更为多见,如候官令史、司马令史、千人令史、城令史等。

  • 大长秋丞

    官名。汉魏两晋南北朝皆置。佐大长秋管理皇后宫事务。多用宦者。汉秩六百石; 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陈八品、秩六百石;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八品上。北齐改名“长秋丞”。官名,为大长秋的副

  • 鲁公

    爵名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,因置以为上将军;项羽为鲁公,为次将,范增为末将,救赵。”

  • 清诏使

    官名,汉三公府置清诏掾,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风俗通》:“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,使荆州。”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时冀州饥荒,盗贼群起,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。”

  • 资政院协理

    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,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9)置。四人,特简。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