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信尉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从九品,为散职。
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九品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从九品,为散职。
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九品。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署合称。即左推案、右推案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右治狱置,掌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
即“小驾部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建大永福寺,置营缮提点所。五年,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复改为提点所。三年,又改为永福营缮司。
武官名。南京置,为统领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领之下。参见“统领”。
官名。汉朝县府属吏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。官名,为州县佐吏,掌参与谋划,任位特殊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。”晋沿置,员四人。
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。
清朝捐纳方式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,咸同年间,初为鼓励加捐,实行多立班次,减折加捐之法。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,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。其后另订加成新章,并令交进实银,因有此称。同治三年(1864)设银捐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