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田务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,六年改名公田所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,六年改名公田所。
官名合称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置,为秘书省司天台所置春、夏、秋、冬、中五官正之副,各一员,正六品上。官名。见“五官正”。
秦汉时,郡府僚属分佐官和属吏。二百石以上由朝廷任命的,称佐官,如丞、长史、尉等;二百石以下由守相任命的为属吏,如主簿、督邮等。
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官名,民国时置,为民政厅长官,总理民政厅厅务。参看“民政厅”条。
见“堪布”。
官名,汉置,属中尉,掌领兵徼循京师,禁防盗贼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中尉,秦官,掌徼循京师,有两丞、候、司马、千人。”中尉司马,即中尉所属之司马。
吏员名。见“孔目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,掌审查实业事项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指挥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梁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