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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名。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,如汉、魏。唐朝制度,诸司自相质问,其义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移,谓移其事于他司。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,有移下诸州者,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。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“行移”,往来文书则称“移文”。学士院移文三省称“谘报”,尚书省移文六部称“”,各州互相移文称牒,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移文三省称“申状”。清制,凡不相统属的官署间行文统称移。清制,无统属关系之机构彼此行文亦称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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