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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社会处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年(公元1941年)行政院公布《省社会处组织大纲》,规定各省政府得设置社会处,主管关于人民组训、社会运动、社会救济、社会福利等事宜。设处长一人,下设秘书、科长、视导、科员、办事员。旋行政院令滇、川、黔、甘、陕、浙、闽、桂、粤、湘、赣十一省设社会处;鄂、鲁、豫、皖、晋、康、青、宁八省于民政厅内设社会科;苏、冀两省社会行政由民政厅兼管,但暂不设科;辽、吉、黑、热、察、绥六省则暂委各该省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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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、官署,官员的办公处。如东汉的黄门署、画室署、玉堂署、丙署、中宫署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、百官四·太仆》。2、摄官,即代理、暂任某官;或征辟授官。如署、署理、兼署等。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太守

  • 朝日

    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
  • 秘书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始设于弼德院与资政院,北洋政府于总统府、国务院、国会两院和一般重要机关均有设置,办理总务或机要事务。

  • 冯相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冯相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省可尚书奏事

   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
  • 内诸侯

    汉朝版图内所分封的诸侯王、列侯,与作为藩臣的周边少数族或邻国相对而言。《汉书·终军传》:“南越王与汉和亲,乃遣军使南越,说其王,欲令入朝,比内诸侯。”

  • 嘉议大夫

    官名。金始置,为文散官,授正四品下文官。元朝改文官正三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正三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四品下称嘉议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元代嘉议大夫为正三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

  • 廷尉丞

    官名 。西晋始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沿置。属廷尉。参议刑狱,分任审判事务,地位低于正、监、平三官。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、陈八品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七品。北齐改置“大

  • ① 官名。又称“甸人”。(1)周朝置。掌藉田。《南宫柳鼎铭》:“司义夷场、甸事。”(2)春秋置。掌供薪蒸的小吏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。”②诸侯国家的名称。又作“田”。

  • 左右奉裕

    东宫武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子千牛备身为左右奉裕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