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曹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官名。省称“监军”,参看“监军”条。
武官名。清置,为步军统领衙门的主官。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尚食局,掌中宫膳食之事,置典御及丞各二人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名。南北朝戍的属官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“世宗时,(张法)除怀荒镇金城戍将。”武官名。北魏前期军镇,在诸镇之下有军有戍,戍的主官为戍将,《魏书·张衮传》记张法于“世宗时除怀荒镇金城戍将”。戍将统辖地方
官署名。简称工关,又称工部分司。清朝工部所属之税关。顺治 (1644—1661) 初仿明工部抽分之制设。掌征通关竹木税,并兼征盐茶及商货税课,由工部营缮、都水二司稽核。雍正十年 (1732)达十四处,
军事委员会的办公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军事委员会例行或无需呈送委员长亲核的次要业务。设主任一人,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一人,中将级(不常设)。办公厅所辖单位有主任办公室,设主任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,高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典库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