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人事处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,得分股办事,设股长及助理员。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。民国三十四年(公元1945年)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、广东及湖北三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,得分股办事,设股长及助理员。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。民国三十四年(公元1945年)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、广东及湖北三省。
官名。殿前转献官在《天朝爵职称谓》中称殿前统领转奏,见殿前转献官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,并掌本苑题奏咨行、补授职员之事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
王名,三国魏正始八年改封东夷濊的不耐侯为不耐濊王。详“不耐侯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置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,从四品,副镇抚,从五品,知事,从八品。寻改称宿卫镇抚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。
官署名。新莽始建国二年 (后10) 置。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五均司市师均设,又称司市钱府,有丞一人主之,凡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,皆自占于司市钱府。官署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储存钱币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吏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:“武平七年(576),周武平齐(彪),与阳休之、袁聿修等十八人同勑入京,授仪同大将军、司成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于航政司之外另置航政局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十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》规定,处理航行海洋或航行二省以上船舶的航政事宜,但总吨数不及二百吨、容量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镇江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