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提调”① 。
官名。见“先锋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清设总管牧场事,由察哈尔副都统兼任。下属有两翼总管各一人、翼长各一人。见。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掌受纳绫锦院及西川所输锦,鹿胎、绫、罗、绢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并入内衣物库。
见“怯薛”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吏名。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又称经承。指唐、五代时中书省办事的官吏。起初从中央各机构中抽补,宋太祖以其擅中书权事,改令吏部选授,宋太宗太平兴国以后,并用京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。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,地位仅高于偏、裨将军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