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肃政廉访司简称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次官,位在太府太监下,员五人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元太府监的佐官。金代秩从五品,员额一人,元代秩从四品,员额五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阿斯塔那一号墓出土文书九《捉曹残文书》: “捉曹主簿仙。”(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第一册)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。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礼店、文州(今甘肃文县、礼县)军民政务。设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蒙古奥鲁官二员。下辖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,秩
宫中库藏之泛称。《后汉书·盖勋传》:“多出中藏财物以饵士”。李贤注: “中藏谓内藏也”。宫内库藏。《后汉书·盖勋传》:“帝又谓勋曰:吾已陈师于平乐观,多出中藏财物以饵士,何如?”注:“中藏谓内藏也。”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司历郎。见《
官制用语。国家监察制度之一。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,请求惩治。秦汉以来,历代设有御史等官,专司其职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。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左侍郎改为副大臣。右侍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