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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运司

即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掌收盐税。至元十四年,始置市舶司,领煎盐征课之事。二十四年,改立盐运司;二十九年,又改立盐课提举司。后至正二年十一月,又在杭州、嘉兴、温台置盐运司;并各置检校批验所,直隶运司,专掌批验盐商引目等事。每所置检校批验官一员,从六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》、《元史·百官八·盐运司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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