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囚院
官署名。又称病牢。掌关押、医治有病囚犯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沿置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因王禹偁请,除徒、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,其余许保外就医。
官署名。又称病牢。掌关押、医治有病囚犯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沿置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因王禹偁请,除徒、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,其余许保外就医。
周朝卿士上朝听政所穿黑色朝服。《诗经·郑风·缁衣》: “缁衣之宜兮。”毛亨传:“缁,黑色。卿士听朝之正服也。”
清代漕运总督亲辖的军队。统有绿营官兵本标及分防各营,专掌催护粮船事宜。其编制包括本标中、左、右三营,淮安城守营及海州营、盐城水师营、东海水师营。所辖武职官有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等官
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位次将军,掌全郡兵马及治安稽查。右辅都尉即右扶风都尉,也就是三辅都尉之一。景帝中元二年改郡尉为都尉,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。东汉因三辅有陵园,乃复置右扶风都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回族教法之事。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下分三库,属太常寺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掌百官朝服及诸司礼衣,仪仗,遇大礼则出借,礼毕收回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殿中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渔人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典鱼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渔人”。
清朝入关以后,其原设于盛京(奉天府,今沈阳市)的六部均迁北京,仅以一内大臣留守。后逐渐恢复各部,但无吏部。原来各部尚书也不置,唯置侍郎一人。编制也与北京六部不同。各部官员皆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。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大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置判寺事一人、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,建隆二年(公元
两晋南北朝对位居第二品的各种名号将军的统称。将军的品位在各朝都有变化,两晋位二品的有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及诸大将军。其下置有长史、司马、主簿、功曹史等。禄赐与特进同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四征镇安平加大将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