疆里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名,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,太宗平定洛阳后置,掌国之征讨,总判府事。其官有长史一人,司马一人,从事中郎二人,军谘祭酒二人及主簿、录事、记室、功曹参军、兵曹参军事等官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一》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低级武官。额定满洲四十人、蒙古、汉军各十六人,共七十二人。从六品,职同“步军校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八品,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。其佐官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四员,从九品,掌支应等事。见《金史百·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储有关礼器。设专知官、库子各一人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武官名。为元帅、都元帅或大元帅的副职,参见“元帅”、“都元帅”、“大元帅”。
官名,汉于边郡置兵马掾,掌兵事。有时兵马掾和兵曹掾同时置。兵马掾位居兵曹掾之下。《后汉书·独行列传·刘茂》:“兵马掾严授虑有伏兵,苦谏止,不听。”郡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独行·刘茂传》记渔阳有兵
汉献帝逊位后的称号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帝逊位,魏王丕称天子。奉帝为山阳公,邑一万户,位在诸侯王上。”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略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