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匠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于大都、通州、蓟州等地,掌制作盔甲,隶武备寺。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于大都、通州、蓟州等地,掌制作盔甲,隶武备寺。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 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无此职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司次官,员一人,亦称小宾部或宾部下大夫,佐宾部中大夫掌南朝陈、北齐、突厥等敌国使臣晋见皇帝的礼仪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
①“秘书省”别称。② 尚书省别称。《文选》卷二四陆机《答贾长渊》: “升降秘阁,我服载晖。”李善注谓秘阁即尚书省。③ 宋朝藏书机构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建于崇文院中堂,以藏三馆真本书籍及字画,置判秘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
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男同为从五品。
见“译官”。官名,即一等翻译官,掌翻译。清朝末年地方交涉使司的属官中有一等译官。译官分一等译官和二等译官;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
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。参见“专知官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。至清朝,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,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,如署笔帖式、署亲军校等。
官署名,民国时置。掌市县的土地登记、分划、测量等事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