玺诏
官制用语。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。
官制用语。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。
“三司九列”是“三公九卿”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今陛下所与共坐廊庙治天下者,非三司九列,则台阁近臣,皆腹心造膝,宜在无讳。”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此言其官俸比命士,命士官秩五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汉初掾史辟,皆上言之,故有秩比命士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崔侃等二人及第。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掌犬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护法运动时期护法军政府的元首,护法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,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任此职。其身份为国家元首,对外代表国家。兼为行政首长,直接统辖各部。大元帅设大元帅府为其幕僚机关。府内设参谋、秘书、参军三处,卫
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京试的一种,规定每年在东王生日举行。东王在八月出生,故东试于每年八月初十日举行。天京事变后停废。参见“京试”。
官名。①隋朝度支部所属户部司之长官。掌户部事。置二人。初正六品上,高祖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,改称民部郎。②唐朝以后中央六部之一户部之副长官。佐户部尚书掌部事。唐高宗登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