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审右司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主鞠讯囚禁。五年,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、汉司官各三人,专掌该司事务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为直隶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主鞠讯囚禁。五年,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、汉司官各三人,专掌该司事务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为直隶清吏司。
清朝内务府果房官员之俗称。
官名。秦置,属宗正。入汉因之,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更属宗伯,为都司空令副贰,主宗室犯罪者。东汉省。官名,属宗正,为都司空令之副,佐令掌宗室罪人等事。参看“都司空令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官名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579)正月置,为四辅官之一,是主要执政大臣。以大司马、随国公杨坚任此。官名,北周设置,员额一人,备顾问参议,为四辅之一。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春正月癸巳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中等第三级,任管带官、参军官等,秩视都司,阶正四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张大求等九人及第。
杂任职名。唐制,属中书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(1) 掌历象之官。《尚书·尧典》:“乃命羲和,钦若昊天,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时。”传:“羲氏,和氏,世为天地四时之官。”至夏代遂成官名。相传农历创建于夏代。《礼记·礼运篇》引孔子语:“我欲得夏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官属,多以他官兼任,员二人,位一班。亦称东宫通事舍人。陈沿置,九品,不言秩。隋朝置于典书坊,员八人,正七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宣令舍人。唐初复旧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
官名。金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