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小司武大夫”。
见“走马承受公事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铠甲制作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函人为甲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司鼎俎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正三品中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。元朝沿置,升为正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之封赠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始专封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鸿胪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鸿胪寺官属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鸿胪寺。设卿一人,主簿一人,司仪、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,鸣赞四人,序班九人,品秩各与北京鸿胪
代行京兆尹职事。京兆尹掌治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
清朝总督之别称。
官名。简称司理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 改诸州司寇参军置,掌本州讼狱勘鞫之事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4) 中定制,隶上州者从八品,隶中、下州者从九品。官名。宋置,掌讼狱审讯调查等事。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