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舍儿别赤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,其事归隶将作监。
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,分别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副保正,每户两丁以上,一丁选充保丁。后改为五户一保,二十五户一大保,二百五十户一都
官名。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)设。正二品。初由出使德、法、英等国大臣兼。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(比利时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、二等通译、一等书记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春秋掾二人,掌授《春秋》。
汉朝郡国县根据国家的考察科目,每年都编写一部汇报总册,称为计簿,其内容科目包括辖区内的户口人数、垦田亩数、钱谷出入,盗贼多少等,年终上报,县报郡,郡国报朝廷。其后,魏、晋、南朝因之。
官名。明清掌管承天府守备之事的太监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置,一人,管辖承天府(今湖北钟祥等地)、德安府(今湖北安陆等地)及荆襄地区,护卫显陵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明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,辖佥书数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官名。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。管理采矿之丁役,向所司领票开矿,交纳税金。如新疆等处金厂,课长领取照票之后,可领客民五十名,课金三分,交司金局兑收。②清朝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军咨府司、处所属各科之主官。掌科事
汉朝宫名,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,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见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,参见“永信少府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