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防厅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浙江五人;海防通判二人,福建、广东各一人。同知与通判分府驻守,各为一厅,管理海防工程。所属有典吏数人,协助办事。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浙江五人;海防通判二人,福建、广东各一人。同知与通判分府驻守,各为一厅,管理海防工程。所属有典吏数人,协助办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事官。设司徒主司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卫军司徒为主官,掌卫军之事。
官名。原为平准令,东汉属大司农,秩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有丞一人。灵帝熹平四年(175)改中准令,使宦者任之,列于内署。官名。东汉灵帝四年,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俸六百石,掌平准物价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司金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属官。营造司之铁作、漆作,养心殿造办处等处皆设。无品级。隶于司匠之下。分掌器物造作及管理匠役之事。
宫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始设,隶属于行政院,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为正副长官。即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充任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九月二十三日及同年十二月八日国民党政府两度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《三国志·袁术传》:“举孝廉,除郎中,历职内外,后为折冲校尉。”为领兵武职。曹操、孙权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,为领兵武官,其职位低于将军、高于都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术传》:“以侠
官名。清置,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,掌管关税,督率关吏。所辖有总税务司、副总税务司、税务司、副税务司、各关税务司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,见“排阵使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礼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