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称为经魁。清初仿明制,有以五经中举者,康熙四十四年(公元1705年)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,称五经解元,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。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
宋朝乡役名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每五十户为一大保,设大保长一人,负责治安。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(194—195)间益州牧刘漳置。以州帐下司马赵韪为之,率兵征刘表。见《三国志·刘二牧传》,《华阳国志·公孙述刘二牧志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
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职掌不详。
东晋南北朝时,二州二郡合治一地,合设一行政长官者称为双头州郡。《晋书·地理志一》说:“江左分梁为秦,又立氐池为北秦州。”故秦州又称南秦,与梁州合治南郑(今陕西省汉中县);又,西晋永嘉后侨置巴西郡,与梓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武清、香河、宝坻,衙司设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官与下属机构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即支撑社稷的重臣,也称社稷之臣。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有安社稷臣者,以安社稷为悦者也。”《荀子·臣道》:“故谏、争、辅、拂之人,社稷之臣也,国君之宝也。”《汉书·爰盎传》:“降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社稷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庶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