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王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醢人奄一人,女醢二人,掌管祭祀时四次荐献豆里所盛的食物,丧事祭奠及飨宴宾客时也是这样。“豆”为古代食肉之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醢中士,正二命;掌醢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协领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祠部曹长官通称,亦称祠部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多以明礼通儒充任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皆称
官名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右藏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。唐朝置三员,升正九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改右藏库副使,隶太府监。
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主以郎官,其佐贰皆御史。”清朝称州同、州判、县丞等为佐贰之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招徕四方邦国之民贡献各地特产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怀方氏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来远方之民,致方贡,致远物而送逆之。达之以节,治其委积
由府州荐举解试合格者应礼部考试称为乡贡。因其由地方官荐举,故亦称之为乡荐。明清时代亦称乡试中式为领乡荐。
杂任职名。即“奉舆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,主选用吏人。官名,掌选用,属司隶校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①官名。南北朝置,亦称典签帅或签帅、主帅。原为州、府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南史·恩幸传》:“故事,府州内部论事,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谨签,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,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