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院
官署名。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,为殿中侍御史之所,双日受事; 初入院者知左、右巡,纠察违头,分监京畿诸州兵,为务剧之任; 其年资深者则主东、西推,监太仓、左藏出纳及宫门内事。五代迄宋,御史台沿置,以殿中侍御史居之,掌以仪法纠百官之失,监察朝会礼仪。
官署名。掌管殿建仪卫、京城纠察等事。唐宋御史台所属有三院,“一曰台院,侍御史隶焉;二曰殿院,殿中侍御史隶焉;三曰察院,监察御史隶焉”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。“御史分为三种,各居一部分。侍御史称台院,地位较高,殿中侍御史称殿院,监察御史称察院。”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殿中侍御史九人,从七品下,掌管殿庭仪卫、京城纠察、京畿各州兵马,检校文物亏损,并监太仓、左藏出纳等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殿中侍御史》,参看“御史台”、“殿中侍御史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