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学学正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学录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学录。
散官名。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究微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东汉末魏国临时设置,以谒者之职兼领冶铸。《三国志·韩暨传》: “后迁乐陵太守,徙监冶谒者。旧时冶作马排”,“暨乃因长流为水排,计其利益,三倍于前。在职七年,器用充实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以谒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晋代内重外轻,士大夫多不愿出任地方官而乐意于任中央官,于是有先经外官著绩然后入为内官的限制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次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倚世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即 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。宋代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的简称,见该条。
官署名,属廷尉,掌奉皇帝皇后命令逮捕囚禁审判犯罪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阜陵质王延》:“建初中,復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,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马厂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,也不须经过铨叙。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、参议和咨议,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、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。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,例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