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备寺丞
官名。元置,秩从五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五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年(1651)改内官监仓设。以监督为主官。下设经承等吏员。贮藏岁入漕、白二粮,供给蒙古王公、喇嘛、来京蒙古人员、觉罗学教习、太监、匠役等人粮米,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“刺史”的尊称。
官名。全称“钦命出使大臣”。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设。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,二十七年,改归外务部。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: 头等,秩一品; 二等,秩二品; 三等,秩三品。其职掌为
悬束其车而不用,即致仕、辞官家居。古者官员以车代步,阖门悬车即表示辞去官职,不豫政事。后或沿称。
北洋政府置,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,见“礼制馆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授予出使其它政权的使臣。《三国志·费祎传》: “(诸葛) 亮以初从南归,以祎为昭信校尉,使吴。”金、元皆置为武散官,金正七品下,元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定为正六品武官初授之散阶称号。清初沿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即“军师祭酒”。晋朝避讳改。官名,即军师祭酒的简称,晋朝人编写《三国志》时,为避司马师讳,故意省去“师”字。掌参谋军事。东汉末年曹操置,蜀也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丞相亮住汉中,请为军祭酒、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