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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字

官名。北齐始置,为秘书省属官。四人,从九品上。掌校定典籍,刊正文字。后代因之。隋朝于秘书省置四人,著作曹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唐朝属秘书省者改正九品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,集贤殿书院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又,隋初太子司经局置二人,从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 )改名正书,至唐复旧称,从九品上。北宋初亦置于秘书省,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秘书省置二人,从八品,掌编集书籍,校正脱误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罢,绍兴(1131—1162)中复置。辽朝南面官置,属秘书监著作局。掌典籍校雠事。又,司经局置太子正字,与太子校书郎共掌典校图书。元不置。明朝于詹事府司经局置二人,从九品,与校书同为洗马属官。清初沿明制。康熙十四年(1675)定满、汉各二人,三十八年定为汉一人,为内阁中书兼衔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裁。


官名。北齐秘书省有此官,掌校对典籍,刊正文字。隋、唐、宋皆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》、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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