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勇
清代勇营兵士名。见“哨”。
清代勇营兵士名。见“哨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祠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、丞相府僚属,参议军政。刘备在益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、刘备皆置,掌参议军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牵招传》:“太祖灭谭于南皮,署招军谋掾,从讨乌丸。”
宋朝各路州军皆拨专款,以为宴请、馈赠官员赴任、罢官及入京往来费用,称公使钱。
即“东征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。位低于“统管”,高于“朝将”。职务未详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自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以后的《天王诏旨》、《幼主诏旨》中常列举“天
即“绫锦院副使”。
官吏名。北齐置。属门下省领左右局。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中: “领左右局,领左右各二人,(原注: 掌知朱阁内诸事,宣传已下,白衣斋子已上,皆主之。)左右直长四人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官署名。简称武选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武职选授,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,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亦置。
官名。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,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等充任。另或置同都巡检使,若供奉官以下充任,则不带“使”字。并置巡检都监、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,若三班使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