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始见于汉。《后汉书·郅郓传》: “援皇太子《韩诗》,侍讲殿中”。《朱穆传》: “宜为皇帝选置师、傅及侍讲者。”时仅侍从皇帝、太子,讲授经义。三国后正式置官。多以明经博学者充任,不常置,无定员。魏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勋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所置六仪之一,位居第二,正二品,与淑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共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
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置,为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署,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,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、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、监副、参军各一人; 录事主纲纪,叙职掌其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
明清入府、州、县学就读者称生员,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。明清贡生名目不同:明朝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; 清朝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; 均为正途出身。另有以捐纳获贡生者称例贡。明清科
解去印绶,喻辞官。《后汉书·陈实传》:“以沛相赋敛违法,乃解印绶去,吏人追思之。”
官名,宋金元明皆置。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,同提举为提举之副,位在提举之下,与提举共掌其事,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。如宋朝编修敕令所,其长官为提举,以右丞相兼任,副长官为同提举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集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