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市舶司”。
代理、兼职。长官兼理部属职责,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,均可称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羊舌鲋摄司马。”杜预注: “摄,兼官。”《史记》卷四《周本纪》: “公乃摄行政当国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摄为暂时代理
官署名。又称四译馆。明清掌译书事之机构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分设蒙古、女直、西番、西天、回回、百夷、高昌、缅甸八馆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四年(1491)设太常寺卿、少卿各一人为主官,遂隶太常寺。设译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西上閤门使置,正六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西上閤门使为右武大夫,秩正六品。
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糊名之法起于唐。《通典·选举三》说:“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,乃令试日自糊其名,暗考以定等第,‘糊名’自此始也。”不过唐代糊名之制,只在吏部铨试时实行,而未尝应用于礼部举行的科
“典农中郎将”、“典农校尉”、“典农都尉”等官的简称 (参见各条)。《三国志·后妃·明悼毛皇后传》: “迁 (毛) 曾散骑常侍,后徙为羽林、虎贲中郎将,原武典农。”泛指典农诸官,也作为“典农中郎将”、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制作盔甲。置院长或头目一员。
见“提举茶盐官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摘山煮海之利,以佐国用;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。凡给之不如期,卖之不如式,与州县不加恤者,皆劾以闻。其官称提举,本以给卖钞引,通商阜财,时至所部州县巡察,禁止私贩,按劾
伍长别称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:“訾其里正与伍老屯二甲。”刘师培注: “里正、伍老均乡官,盖闾师之属。”秦代伍长的别称。见“什长”。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。见“税务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