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司徒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
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由原陆军部改设,属军事部。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,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、军务、军械、军学、军需、军法、军医七司,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;
王名,三国魏正始八年改封东夷濊的不耐侯为不耐濊王。详“不耐侯”条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右内率府所统备身左右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,唐朝复名备身左右。参见“备身左右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设,又称“尚书都事”。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,置八人,正八品,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。掌文书收发,稽察缺失,监印给纸笔等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,移其职属都司郎(即左、右司郎中
官名。①十六国前赵刘曜置,以授苻洪,统率氐人。后赵及北魏沿置。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四宁将军之一,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相当于镇西将军。
官名。 西周诸侯国置。 职掌不详。 见《永盂铭》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