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校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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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屯田尚书

    官名。西晋初置,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。位三品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 中改名“田曹尚书”。官名。晋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
  • 白麻

    官府文书名。唐朝拜免将相、号令征伐,宋朝立后妃、太子,拜免三公、宰相,以及大赦、德音,或宣布重大战事等制书,用白麻纸书写,故称白麻。

  • 参议院院内审计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定为五人。掌审查院内审计事项。

  • 中总管

    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中州各置一员,视正三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
  • 学部左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
  • 孛可孙

    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督查者”,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,秩正三品。元武宗废。

  • 京市署

    官署名。隋朝司农寺置,管理京师市易,设令二员,肆长四十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凡五市署,隶太府寺。

  •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掌措办盐货。蒙古太宗时,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。后置立运司,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改为陕西都转运司,掌诸色课税。二十九年,置盐运司,专掌盐课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定名

  • 新国会

    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平政院评事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